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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医保局综合施策 确保“乙类乙管”医保新政策落地落实

日期:2023-02-02 11:46

  自1月8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正式实施“乙类乙管”以来,兴山县医保局采取多项措施,全力推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医保政策落地落实。

  稳待遇。对符合新冠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对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与新冠感染救治有关的门急诊费,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报销比例为70%。

  广宣传。组织县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学习实施“乙类乙管”后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印制宣传海报500份分发到定点医疗机构,通过线上线下宣传,真正让医保惠民新政策深入人心。

  保运转。为减轻定点医疗机构收治新冠感染患者医保费用垫付压力,已向县内10家定点医药机构预付医保基金500万元;预拨2家定点医疗机构长期住院患者医疗费用46万元。同时明确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的医疗费用单列预算,不纳入定点医疗机构的总额预算指标。

  优服务。调配人手,进一步畅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的手工零星报销工作。做好医保信息系统信息化改造,为符合条件的患者提供医疗费用联网结算。(兴山县医疗保障局  邹远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