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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峰医保:我县首批职工个人账户支付城乡居民医保费完成

日期:2024-02-29 09:02

  “您好!是五峰医保局吧,没想到这么快,我在网上申报的个人账户支付城乡居民医保费的钱昨天下午就收到了,办事效率真高啊!”,2024年2月28日上午,五峰医保局基金股工作人员接到致谢来电。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及相关经办规程,2024年2月20日,宜昌市印发《关于职工个人账户支付城乡居民医保费》的工作提示,宜昌市作为试点率先试行。

  2月26日,宜昌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信息中心组织全市医保经办机构视频会议学习相关精神及操作流程,实行先缴费再返还的形式,参加宜昌市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可为已缴纳宜昌市城乡居民医保费用的家庭共济成员(父母、配偶、子女)用个人账户支付已缴纳的城乡居民医保费用。五峰医保局高度重视此项利民举措,局班子、中心班子及相关业务人员均参加了此次培训。会后,局长张定乔就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各股室工作人员通力配合,27日,已将申请的86人共32520元成功划入参保人的银行账户。

  五峰医保局始终把医保惠民利民政策落实落地作为工作重点,从参保人的切身利益出发,不断提高医保办事效率和服务能力。此次改革试点对参保人来说是一件暖心的医保民生实事,让医保个人账户基金“活起来”,使医保基金能够更加高效、合理的使用,让人民群众参保缴费更有“医”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