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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市医保局现场指导医疗机构落地执行湖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目录

日期:2024-04-30 09:59

  4月28日至29日,当阳市医疗保障局组织专班,对当阳市辖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目录调整工作,现场进行一对一宣传和解答。

  为贯彻落实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湖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目录(2023版)》通知精神,当阳市医疗保障局指导公立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的非公立医疗机构按照《项目目录》所列编码、项目名称、项目 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说明等提供医疗服务。指导各医疗机构严格医用耗材收费管理,在《项目目录》中未明确规定可另计费用的医用耗材,一律不得另外收费;明确规定可另行收费的医用耗材,按购进价实行“零差率”销售。

  当阳市医疗保障局将不断规范公立医疗机构诊疗行为,促进合理诊疗、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医疗服务价格运行监测,及时分析研判,确保价格调整工作平稳有序。(通讯员:曹金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