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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2018年度“群众满意机关”测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日期:2019-09-10 08:47

根据市直机关“双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2018年度群众意见进行反馈整改的通知》(宜直“双争”办发[2019]2号)要求,市医疗保障局坚持立行立改,就群众反馈的共性、个性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对市直机关共性意见(10条)

(一)有些部门政绩观存在偏差,热衷于争“彩头”、出经验、当试点,没有真正在改革创新、推动发展、改善民生上下功夫。

整改措施:

1.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把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医疗保障问题,作为医疗保障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予以研究推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2.建立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和医疗保障政策实时发布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医疗保障政策,包括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服务价格等,坚持第一时间通过网站、媒体等各种载体发布,方便群众知晓、掌握。

3.公布医疗保障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领导:上官业声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所抬头。带文号的文件少了但不带文号的文件多了,部门发文少了但内设科室通知要求多了,换汤不换药,没有真正达到减负目的;陪会、陪学、检查督办多,过度重痕迹,头天开会第二天就要报情况的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措施:

1.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规定》,组织全市医疗保障系统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

2.严控发文总量,办公室负责人和内设机构对提请发文事项严格把关,加强源头控制。

3.严控层层发文,各科室、单位对下发文、发通知须报请局领导同意,正式文件统一通过办公室发布实施,其他正式工作安排、通知等由责任科室通过办公门户发送至交办单位办公室。

4.对全系统的会议、培训、检查考核事项实行计划管理,未列入年度计划且未经审批的,不得组织开展。能通过领导批示、文件会签、书面征求意见、电话沟通、现场办公等形式协调解决的事项,不得召开会议或安排检查督查。

5.科学布置工作任务,为下级部门合理预留反馈时限,需要下级部门报送反馈意见建议的,应预留2个以上工作日;需要下级部门报送工作报告(方案)的,应预留4个以上工作日。

6.除上级要求汇总报送的资料外,市本级要持续精简对县级医保部门填表格、查资料、报材料等要求,不得将工作汇报、会议记录、台账资料等“留痕”情况视同下级部门工作实际开展情况。

责任领导:上官业声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过多,有些部门甚至每个科室都有一个对下工作群,并且习惯在其中安排工作,一旦刷屏就会被淹没,导致不能及时看到,影响任务完成,希望正式的工作安排通过电子政务办公门户网下达。

整改措施:

1.QQ、微信工作群开展清理,局机关、局属单位原则上只保留用于日常办公和党建学习的工作群。工作群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各科室不得单独设置工作群。

2.QQ、微信工作群仅用于日常工作情况沟通交流,不得作为发布正式公文渠道,不得发布其他无关内容。

3.正式的工作安排由责任科室起草,经分管局领导签批同意后,统一通过电子政务办公门户等正式公文流转渠道流转。

责任领导:上官业声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930日前

(四)到基层调研不能总是听汇报,看典型,不接地气、不沾“泥土”,了解不到真实情况。在社区、企业等基层单位,要采取“蹲点式”调研,了解群众心声。

整改措施:

1.突出调查研究工作的问题导向,注重发现、收集和破解基层单位、服务对象反映的医疗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丰富调查研究工作形式,结合调研主题和工作实际,灵活选择蹲点式、随机性、不打招呼的调研等方式,杜绝以基层单位报送材料代替实地调研,杜绝主题不明确的走马观花、锦上添花式调研。

3.增强调查研究工作实效,多到情况复杂、矛盾突出、困难多的地方有针对性开展调研,重点了解工作措施落实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基层反映的实际困难主动协调、帮助解决,不得置若罔闻、敷衍了事。

4.严守工作纪律,要求被调研对象不得迎来送往、层层陪同、设计线路、掩盖问题、弄虚作假。

责任领导:孔磊、上官业声、涂刚、杨军、潘丰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成了一个“筐”,什么都往里面装,内容安排过多过滥,打乱了理论学习的计划性,冲淡了主题党日的党性、党味,建议主管部门予以规范。

整改措施:

1.严格执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除上级正式通知要求纳入项目外,不得将其他学习内容列入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之中。

2.每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12个主题学习,把学习和研讨相结合,确保针对性、实效性。

3.坚持政治建局,深化党建引领作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加强医保系统党员干部的党性锤炼和教育培养,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的医疗保障干部队伍。

责任领导:上官业声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六)“放管服”改革站在部门角度考虑多,站在全局角度考虑问题不够,没有很好形成合力,建议学习上海做法,形成“多合一”模式。

整改措施:

1.按照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方案,通过大数据自动获取公安、民政、人社、卫健等部门与医疗保障密切相关的数据信息,切实减少群众办事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2.加快推进无卡支付建设,争取年底前实现市本级医院药店使用电子社保卡移动支付。

3.进一步扩大跨省异地就医医疗机构范围,力争2019年底前85%以上三级定点医院、50%以上二级定点医院、10%以上其他定点医院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

责任领导:杨军

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1231日前

(七)机构改革后,许多部门的职能职责群众不清楚,办事时不知道找谁,建议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整改措施:

1.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在门户网站公示本部门、内设科室、局属单位的职能职责及局领导分工情况,公布各类政策咨询、医保服务监督投诉电话。在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公示科室职能和医保业务经办流程。

2.充分发挥综合服务台的引导、分流作用,对办事群众的咨询耐心解答、精准引导,让办事群众“找得准、办的快”。

责任领导:上官业声、杨军

牵头单位:办公室、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930日前

(八)进一步简化报批流程,出台企业扶持政策,支持企业更好发展。

整改措施:

1.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医疗保障政策,积极配合企业办理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切实保障企业职工各项医保待遇。

2.扎实开展“双千”工作,积极做好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医保问题。

责任领导:杨军

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九)要进一步整治不担当不作为现象,门好进了、脸好看了,但少数单位事还是难办,对群众反映问题仍存在推诿、扯皮的现象。

整改措施:

1.切实履行为群众服务的职责,不断优化便民服务措施,对职责范围内的服务事项,马上办、一次办、网上办。坚持首问负责制,应由本级办理的不推给上级或转给下级,应由本部门办理的不推给其他部门,本部门内设科室之间不相互推诿。

2.认真落实“一网办”工作要求,凡能通过网络提交和共享的材料不得要求工作对象上门提交或重复提交,凡能通过网上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服务对象必须到现场办理。

3.本部门公布的咨询服务电话、电子信箱等保持畅通,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办理,做好政策解答,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4.深入推进“新医保·心服务”服务品牌创建工作,展现新部门、新形象,创新服务理念、增强服务质效,不断改善群众的医疗保障服务体验,提高满意度。

责任领导:上官业声、杨军

牵头单位:办公室、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十)市直机关要带头保持环境卫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推动城市文明创建。

整改措施:

1.认真落实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积极开展环境整治和文明劝导工作,定期组织对包保路段开展卫生清理,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纠正。

2.组织开展周末卫生日活动,发动单位干部职工组建志愿者服务工作队,不定期组织到社区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3.做好部门内部环境卫生工作,加强抽查通报,为日常办公、群众办事营造干净、整洁的环境。

责任领导:上官业声、杨军

牵头单位:办公室、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对医疗保障部门个性意见(2条)

(一)对医疗机构特别是对基层医疗机构医保资金结算不及时,严重影响正常运行。

整改措施:

1.严格执行基金预算制度,落实居民医保“总额预付、超额分担、结余奖励”办法,加强“两定”单位协议管理,进一步推进完善病种点数法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优化资金结算流程,确保及时结算。

2.加强对保险公司的监管督导力度,确保及时兑现医疗机构垫资费用。对故意延期支付等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

3.加快推进独立的医疗保险经办信息系统建设,通过一站式结算平台即时结算。

责任领导:杨军

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1231日前

(二)2017年医疗机构价格调整没有一级医疗的收费标准,导致一级医疗机构至今沿用的是2006年的收费标准。

整改措施:

1.深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在确保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就医负担总体不增加的前提下,合理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理顺基层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建立完善有利于分级诊疗制度落实的基层医疗服务价格体系。

2.全市所有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于20191130日前医用耗材实行零差率销售。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一般诊疗费价格,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降低部分主要利用仪器操作、价格偏高等检查检验项目价格。

3.对基层医疗机构提出的对医疗服务项目进行定价或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申请,会同卫健部门按程序开展定价工作,解决基层医疗机构“有项目,无价格”的问题。

4.建立符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逐渐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加强价格监管,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价格管理能力,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

责任领导:涂刚

责任单位: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

完成时限:1231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