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昌高新区东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疫接种门诊违规处理意见的通知

日期:2022-10-14 14:10

  你门诊在2022年6月21日的医保基金监管现场检查中,存在“未建立药品、医用耗材的进销存电子台账”违规行为,根据《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2年版)》第六十四条第3款之规定,经研究,对你门诊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1.约谈;

  2.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