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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遗失公示(王顺华)

日期:2021-01-26 09:17

枝江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王顺华,因医疗收费原始票据遗失,提供发票存根复印件等资料申请医疗费用报销。现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收费原始票据遗失报销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医保发【2020】63号)对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枝江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联系举报。

姓名:王顺华

参保地:枝江市

参保险种:城镇职工医保

医药机构名称:湖北省人民医院

票据金额:440.99 元

开票日期:2020年7月1日

票据号:2019012094052

公示期:2021年1月25日---2021年2月24日

举报联系电话:0717-4504018

举报信箱:枝江市团结路34号304室

 

 枝江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