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遗失公示(刘少益)
日期:2021-12-15 10:51来源:宜昌市医疗保障局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刘少益,因医疗收费原始票据遗失,提供发票存根联复印件等资料申请医疗费用报销。现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收费原始票据遗失报销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医保发〔2020〕63号)对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宜昌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联系举报。
姓名:刘少益
参保地:伍家区
参保险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医药机构名称: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
票据金额:5690.52元
开票日期:2021年3月12日
票据号:001776012X
公示期:2021年12月15日---2022年1月15日
举报联系电话:0717-6773905
宜昌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 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