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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遗失公示(潘宝珍)

日期:2022-03-29 16:50

  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潘宝珍,因医疗收费原始票据遗失,提供发票存根联复印件等资料申请医疗费用报销。现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收费原始票据遗失报销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医保发〔2020〕63号)对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宜昌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联系举报。

  姓名:潘宝珍

  参保地:宜昌市

  参保险种:职工医保

  医药机构名称:宜昌夷陵康宁精神病医院

  票据金额:14195.11元

  开票日期:2021年4月7日

  票据号:00046928

  公示期:2022年3月29日---2022年4月29日

  举报联系电话:0717-6758197

  宜昌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