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遗失公示(丁洪德)
日期:2024-12-10 09:56来源:宜昌市医疗保障局
本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丁洪德,因医疗收费原始票据遗失,提供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财务证明等资料申请医疗费用报销。现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收费原始票据遗失报销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医保发(2020〕63号)对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宜昌市伍家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联系举报。
姓名:丁洪德
参保地:宜昌市伍家岗区
参保险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医药机构名称: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票据一
金额:9124.01元
开票日期:2021年1月17日
票据号:101502671060
票据二
金额:20154.61元
开票日期:2021年3月8日
票据号:101502671529
公示期:2024年12月10日---2025年1月10日
举报联系电话:0717-6352001
宜昌市伍家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