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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遗失公示(覃先菊)

日期:2024-12-16 15:52

  宜昌市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覃先菊,因医疗收费原始票据遗失,提供发票存根联复印件等资料申请医疗费用报销。现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收费原始票据遗失报销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医保发〔2020〕63号)对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宜昌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联系举报。

  姓名:覃先菊

  参保地:宜昌市本级

  参保险种:职工

  医药机构名称: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票据金额:429.63元

  开票日期:2024年01月30日

  票据号:0459589155

  公示期:2024年 12月 17日--- 2025年01月16日

  举报联系电话:0717-6758197

  宜昌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 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