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遗失公示(丁聪)
日期:2025-08-27 09:25来源:宜昌市医疗保障局
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丁聪,因医疗收费原始票据遗失,提供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财务证明等资料申请医疗费用报销。现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收费原始票据遗失报销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医保发〔2020〕63号)对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宜昌市西陵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联系举报。
姓名:丁聪
参保地:宜昌市西陵区
参保险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医药机构名称: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
票据金额:8918.45元
开票日期:2021年12月28日
票据号:13279356
公示期:2025年8月27日--- 2025年9月27日
举报联系电话:0717-69306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