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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城区1953年底前复退军人2021年度医疗补助已到账

日期:2022-04-22 10:49

  根据《关于对宜昌市城区1953年底前参军复原转业到企业工作退休人员实行医疗补助的通知》(宜劳社发[2009]139号)规定,宜昌市城区参加职工医保的1953年底前参军复原转业到企业工作退休人员(简称“1953年底前复退军人”)可享受医疗补助政策。

  每年1月1日至2月28日为申请上年度医疗补助受理时间。由本人或家属向所在企业申请,由企业自行审核和支付。企业主体消亡的,由本人或家属直接向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申请。

  目前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离休干部医疗费管理科已根据个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完成了市城区2021年度1953年底前复退军人医疗补助的审核支付工作。

  如对补助政策及金额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6750978、674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