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7月医保费核定方法
日期:2023-08-01 09:06来源:宜昌市医疗保障局
近来很多参保单位反映,在网厅核定2023年7月医保费时系统提示:“经办复核失败,部分人员未查询到基数,不能进行核定。”此情况是单位没有进行2023年度职工缴费工资申报,导致医保费无法核定。
这种情况,单位该如何处理呢?
参保单位在核定缴纳2023年7月医保费前,必须要进行2023年度职工缴费工资申报。
申报方式:参保单位登录湖北医保服务平台点击“网上经办-职工缴费工资申报”进入申报页面
(https://ybj.hubei.gov.cn/hubeiHallSt/web/hallEnter/#/Index)。
申报对象:单位当月在职职工(不含退休职工)。
申报标准:职工缴费工资按本人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进行申报,2023年当年新进人员按起薪当月工资申报。因目前省政府没有发布2023年基数标准,上下限仍采用2022年的标准(最低标准3450元,最高标准18000元)。
温馨提升:参保单位须及时完成2023年度职工缴费工资申报,并按时缴纳当月医保费,以便保障职工可正常享受医保相关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