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医保常见问题解答(二)——住院门诊待遇

日期:2024-06-12 10:52

  问:我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在本地住院及门诊就医报销比例分别是多少?

  答:现将职工医保本地住院、居民医保本地住院、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待遇政策进行了整理,如有需要可对照查看哦。



  起付标准(起付线):俗称门槛费,是指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进行报销金额的计算起点,起付线以下的部分由个人承担。

  报销限额:一个年度内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也就是医保最高可以报销的额度。

  乙类先行自付: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由甲类药品目录和乙类药品目录两部分组成。甲类是临床治疗必需、适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使用甲类药品发生的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乙类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价格略高的药品。乙类先行自付就是,使用乙类目录的药品发生的费用,先由参保人员自付一定比例,其余部分和甲类费用一样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一级、二级、三级医院:是由区域卫生主管部门根据医疗卫生服务要求统一规划确定。宜昌城区三级医疗机构主要包括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伍家院区、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西陵院区、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等规模较大医疗机构。城区二级医疗机构包括三峡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宜昌康复医院、宜昌第五人民医院等中等规模医疗机构。城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医务室、诊所等,如西陵区桃花岭社区医务室、伍家岗区花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点军区艾家镇卫生院等。

  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是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一种补充。在一个参保年度内,我市参保职工住院和治疗门诊慢特病(含单独支付药品)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用,经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超过一定额度,由职工大额补助予以补偿。

  居民大病保险:我市参保居民因病住院和治疗门诊慢特病(含单独支付药品)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经居民基本医保规定报销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1.2万)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给予补偿。

  “两病”:高血压、糖尿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