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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办事指南(四)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报销

日期:2025-03-26 10:16

  上一期我们讲到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直接结算,非常方便,万一碰到特殊情况没直接结算,也可以现金结算后申请手工报销。

  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也为大家提供了手工报销线上服务,今天小编就给您详细介绍一下。

  第四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报销

  1.办理渠道

  线上办理渠道: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

  线下办理渠道:宜昌市民之家一楼B区1B02窗口或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

  2.适用对象

  参加我市职工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正常享受医保待遇,门诊、住院就医后因故未直接结算,现金结算医疗费用的参保人员。

  3.办理流程(湖北政务服务网)

  ①打开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找到注册登录。

  ②选择个人登录。

  ③登录后返回首页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专栏,点击进入。

  ④找到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点击进入,再点击“立即办理”。

  ⑤根据参保地,选择办理区域。

  宜昌市本级参保职工,选择宜昌市后请直接点击下一步,县市区参保人员请选择具体参保地。

  阅读办理须知,点击“立即填报”。

  ⑥选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报销”以及需要办理的业务,点击“网上办理”,预检后进入智能填表页面填报相关信息,然后上传附件材料,点击“下一步”,即可完成。

  ⑦提交完成后,可通过个人专属空间(用户空间),点击“我的办事”,查看办件进度。

  4.温馨提示

  ①已在定点医药机构刷卡结算报销过的医疗费用,不能申请报销;

  ②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申请后,医保部门会对申请信息进行预审,预审通过的,会通知申请人提交(或邮寄)相应的报销资料到指定的辖区医保经办机构。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留意短信通知和网上的办事结果,未按通知提交相应报销资料的,医保部门无法完成费用报销业务;

  ③参保人如有其他补充保险报销的,请在向医保部门提交报销资料前自行留存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④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参保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报销,而手工报销按参保地支付范围及标准进行报销,因执行的报销目录范围不同,联网结算和回参保地手工报销可能存在待遇差异。